一、组织机构与工作原则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学部2023年“申请-考核”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学部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命题小组、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和成绩复核小组,以保证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部“申请-考核”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学部综合考核工作采取线下方式。
(二)考核安排(硕博连读学生不参加笔试,只需参加面试)
现场报到时间:2023年3月9日(周四)下午3:00,南湖综合楼7001教室
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3月10日(周五)
面试:上午8:30-结束
笔试:下午14:00-17:00(中间有半小时休息)
考核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1.资格审核
学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考核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对考生采取人证识别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面试时考生需提供:(1)身份证原件;(2)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3)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不提供);(4)代表性学术论文原件;(5)外语等级证书原件等材料,严防“替考”;(6)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学部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科研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 90 分钟,卷面总分值 100 分。专业基础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040100教育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078401教育技术学)(软件开发技术基础、数据结构、算法设计等)。
(4)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 100 分,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5-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 PPT 汇报:
①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②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5-2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三部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 20%,专业基础考核占 20%,综合能力考核占 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三、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师生双方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5.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朱晓亮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7024 受诉信箱:zhux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