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评审,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确定了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须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受诉人员:朱晓亮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7024 受诉信箱:zhuxl@ccn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邮编:430070
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