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特修订人工智能教育学部(以下简称“学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应贯彻“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校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2. 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3. 硕士生按照所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
4. 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 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 硕士在读期间原则上需要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7. 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招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4项和第5项条件。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发表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期刊论文1篇,或CSSCI/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或获批发明专利等。
8. 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9.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
10. 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以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为准。
四、申请及选拔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连同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5日之前,报送南湖综合楼7006办公室王老师(逾期不再接收个人申请)。
2.单位考核: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有效方式告知申请人。考核内容说明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个人专业陈述以及对申请人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研究创新能力、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素养等方面的考察。
(2)个人专业陈述(建议采用 PPT)包括:专业基础情况、科研情况、硕士论文的主要内容或发表文章的主要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对所报专业的了解情况、拟定的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个人专业陈述时间一般应控制在 10 分钟。
(3)考核小组专家提问。
3.复核备案: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按报考导师对申请人依次排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其他
1. 经审核与公示的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
2. 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4. 涉及各环节要求,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5.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或未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培养环节,或本人自愿申请放弃,或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等,经相关审核手续后,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该博士招生名额由学部统筹分配。
六、监督申诉
申诉受理人员:邓老师(学部纪委书记)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2827
申诉受理信箱:cuty@ccnu.edu.cn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