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首页 · 党群工作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发表时间:2024-04-09

本科生各年级团总支、研究生团总支:

为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类:

1.红旗团支部

2.优秀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1名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1名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共37名(其中基层团支书不少于4名)

4.优秀共青团员(面向对象: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全体非毕业年级团员,各团总支配额如下)

本科生2021级团总支:17名

本科生2022级团总支:17名

本科生2023级团总支:17名

第一研究生团总支:16名

第二研究生团总支:14名

伍伦贡联合研究院团总支:10名

注: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与优秀共青团员不可同时获评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类:

1.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团支部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认真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参评红旗团支部原则上须在2023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优秀团支部原则上须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一年内支部成员未受到违纪违规处分。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申报对象应为专职团干,原则上应在2023年度担 任基层团委书记、副书记(教工)(以校团委的备案材料为准)。申报对象任职时间应贯穿2023年1月—12月,在此期间,由基层团委副书记转任书记的,也视同任职贯穿全年。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1)申报对象应为14-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龄1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原则上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2023年度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一年内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

(3)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应担任团干部不少于1年。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恽代英菁英学校)、院级团干培训班并考核合格;

三、申报方式

1.红旗团支部

红旗团支部由学部团委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支部至校团委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

2.优秀团支部

申请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部团委开展公开答辩评议的方式产生。

3.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学部团委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学校团委根据申请人2023年度团委工作业绩进行评选。申请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由学部团委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至校团委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3)及成绩单、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

5.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申请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6)及成绩单、志愿服务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部团委开展公开答辩评议的方式产生。

6.优秀共青团员

申请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7)及成绩单、志愿服务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由各团总支根据配额开展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部团委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各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充分结合实际综合考虑。采取申请人自荐和所在支部推荐形式,开展公开评选,相关结果在团组织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部团委审议,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2.申报材料提交方式(除优秀共青团员):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申报奖项+所在支部+申报人姓名”,于2024年4月10日(周三)24:00之前发送至学部团委组织部邮箱3033658844@qq.com,并加入“五四”表彰通知群:群号170771992需提前准备好3分钟以内的答辩汇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优秀共青团员申报:由各团总支自行组织开展评议,于2024年4月16日24:00之前将“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学部团委组织部邮箱3033658844@qq.com,命名为“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xx团总支”。

联系人:汪双 周萱

电话:027-67861587 18202601959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Copyright © 2005-2017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鄂ICP备05003325号-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