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人工智能教育学部(以下简称“学部”)2026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学部2026年教育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审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以确保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顺利完成。
二、综合考核方案
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详见学部官网。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将在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线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3月20日 09:00-11:00 |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 南湖综合楼N7001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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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14:00—15:30 | 笔试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南湖综合楼N210教室 | 教育学(二)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南湖综合楼N213教室 | 教育学(二) |
3月20日 16:00—17:30 | 笔试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南湖综合楼N210教室 | 教育管理学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南湖综合楼N213教室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3月21日 14:00开始 | 面试 | 南湖综合楼 |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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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携带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身份证、硕士学位、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签字盖章)。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学部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学部资格审核小组在报到时对考生提交的原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请所有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教育博士)加入QQ群,群号:1032601941。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每门科目卷面总分值100分。在计算专业笔试成绩时,两门课各按50%计算专业笔试总成绩。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 PPT 汇报: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目前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外语水平考核(5分钟)。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对内容进行阐述,并发表个人见解。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5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含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三部分)。其中,专业基础笔试占30%(教育博士两门考试科目各占50%),学术能力占30%,综合素质占30%,外语水平占1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学术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0%。各单项成绩和总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原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部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严格把关考核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单、录取过程记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考核情况,录取情况等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联系人员:邓老师
申诉联系电话:027-67862827
申诉信箱:cuty@ccnu.edu.cn
招生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027-67861972
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