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全体教师、学生:
2024年,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涌现出一批甘于奉献、锐意进取的典型人物。为树立榜样,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度科研园丁、科创之星、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通知》有关要求,学部团委现启动2024年度科研园丁、学生科创之星以及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宣传工作、科创活动、劳动实践、社团活动等9项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部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学生科创之星以及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社团活动、宣传工作、劳动实践工作、科创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原则上每位学生本年度内只能获评以上荣誉中的1项。
2.学部教师均可参与科研园丁评选。
3.所有申报的获奖和成果的计算范围为2024年1月至12月。
二、评选名额
1.教师科研园丁1名(推荐至校级层面差额评选)
2.学生科创之星1名(推荐至校级层面差额评选);
3.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14名;
4.体育活动积极分子14名;
5.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14名;
6.宣传工作积极分子14名;
7.科创活动积极分子14名;
8.劳动实践积极分子4名;
9.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与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无不良表现,学习成绩合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其中,各类荣誉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一)科研园丁
关心学生科创活动,指导学生取得较多科创成果的教职工。学部最多推荐1名。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二)学生科创之星
思想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科创能力,公开发表学术成果1篇(件)以上。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学部推荐1名科创积极分子候选人参与校级层面差额评选,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如被评为学生科创之星,科创活动积极分子荣誉自动取消。
(三)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文艺活动,有文艺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
2.校大学生艺术团、各级学生会文艺部成员;
3.曾参与或组织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和文艺活动,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在本年度有多次美育活动记录或美育时长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1.在学校、学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活跃,能起到较好的带动作用;
2.为学校、学部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曾在校运会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在学生权益服务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积极参与学生权益服务相关工作,在相关工作中表现突出。
(六)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1.热爱宣传工作,积极为学校或学部宣传工作做贡献的各级宣传工作人员;
2.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投稿,校外媒体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文学类稿件等)录用篇数达2篇以上、校内媒体稿件录用篇数达4篇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部的宣传工作,参与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绩突出;
4.在与学校及学部的网络宣传互动中,能始终坚持理性发声,积极传播正能量,且发言内容积极健康,无不当的网络言论,不低俗、不消极;
5.个人自媒体活跃度高,有较强影响力,被转发、评论、点赞次数多,且评价正面。
(七)科创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与各项大学生科创实践活动,取得较显著的成绩,或在学习期间至少有1篇(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科创成果或发明制作。不与“挑战杯”等奖项重复评选。
(八)劳动实践积极分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间:
1.积极参与我校各级各类劳动实践(含志愿服务)工作或活动的注册志愿者;
2.在我校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至少半年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劳动实践教育学时(含志愿服务时长)较高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在参与劳动实践(含志愿服务)工作或活动的过程中,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敷衍了事等不良表现者,不予考虑;
5.挂靠在各学部、学院、中心的志愿公益类组织成员,参与所在挂靠单位的劳动实践积极分子评选。
(九)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2024 年度考评中获“五星级”及“四星级”的学生社团、2024 年度考评中排名前十的挂靠学院、2023 年度“十佳社团”;
2.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社团工作,为社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配合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工作;
4.组织或策划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活动或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各种级别的表彰。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老师或学生,填写《2024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单项积极分子申报表》《2024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科创之星申报表》《2024年度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园丁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请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生成一个PDF文档)的电子版,按照“荣誉类别+学号+姓名+手机号”或“科创园丁+教工号+姓名+手机号”重命名后,于2024年12月23日(周一)24:00前发送到邮箱2930685227@qq.com,纸质版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在12月23日前交至南湖综合楼7004任嘉航老师处。
(二)学部学生工作委员会、学部团委将在2024年12月26日前开展集中会评,并将结果于学部官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后集中上报至校团委。
(三)校团委对上交的材料将进行审核、报批和公示,如发现违背评选要求的,取消相应评选名额;信息虚报、有误或不全等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对应部分的评选名额。
联系人:任嘉航
电话:027-67861587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