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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亢立 发表时间:2024-09-23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校学工部《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及《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本科生先进个人(部分)评选办法》(2021年1月修订),为做好学部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窗体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优秀学生干部

 

2.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评选条件及要求详见《关于报送华中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材料的通知》、《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本科生先进个人(部分)评选办法》(2021年1月修订)及《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本科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2021年1月修订)。

注:

 

 

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的团队核心成员(限获奖证书中排位前五名内)获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的,在有效学年度内单列指标,直接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以满足上述“三好学生”申请条件1-7款为前提);团队负责人推荐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已通过上述赛事获得单列指标的同学,在下一学年内通过参加同一赛事获得更高级别奖项者不再获得单列指标的权利)。

3.校先进班集体

校先进班集体我部共8个名额,拟分配2021级2个、2022级2个、2023级2个,另外2个浮动名额依具体情况分配。

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过程中,如实际申请情况与计划不符,将由学部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拟分配名额作具体调整。

二、申报与报送

1.个人申报

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申报均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申报网址为:one.ccnu.edu.cn,登陆后请进入“智慧学工”评优评先相关栏目进行申报,系统评选通道将于9月23日10:00正式开通,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下午18:00前。

个人申报期间,各年级要公布各专业全体学生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位初次毕业平均学分绩及排名情况(只公布专业、学号、平均学分绩、排名四项信息。第一学位通识必修课、通识核心课、专业主干课、个性发展课程,素质必修课、教师教育类课程、形势与政策课、思想政治主题教育课等出现挂科者,不算在排名统计范围内)。

2.年级初评

各年级评优评先审核工作小组9月27日前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完成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测评分等核实和排名工作,在年级公布核查后的最终毕业平均学分绩及排名、各先进类型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及排名情况,向学部提交初评结果。

3.学部复评

学部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10月8日前完成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材料复审、结果汇总和公示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校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校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资格审核、公开答辩、结果公示等工作。

4.网络审批

10月15日前,学部及各年级完成网络审批工作。

5.上报学校

10月16日前,按学校要求上报材料。

三、材料提供

除在系统申请外,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1份:

1.申请相关先进类型的报名登记表(由“智慧学工”系统导出或打印);

2.2023-2024学年度学业成绩单;

3.申请相关先进类型的综合素质认定测评汇总表;

4.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申报表中提及的加分项支撑证明材料(含材料目录、A4纸大小复印件)。

所有材料按照上述顺序用票夹在左侧夹好。

申请先进班集体,由各班按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1.此次评选请各年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请人必须是符合条件的学生。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学部通报批评。

2.申请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申报。

3.本通知未规定的,按学校文件执行。各年级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效率。未尽事宜由学部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金宇晖 任嘉航 席智慧 刘博文

联系电话:027-67861587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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