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部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每个综合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综合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数 |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
全日制 |
1 |
三、报考资格
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学部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资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布。
资格审核总分值为 100 分。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量化并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资格审核具体内容:
1.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占总分值20%,此项满分100分)。
2.学术水平及获奖证明(占总分值30%,此项满分100分)。
3.硕士期间成绩及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占总分值30%,此项满分100分)。
4.读博期间研究计划(占总分值20%,此项满分100分)。
资格审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所有考生进行排序,资格审核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按不高于 3:1 (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五、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6月14日 上午08:00-12:00 |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
教师教育学院B403 |
|
6月14日 14:30-16:00 |
笔试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教师教育学院B402 |
教育学(二) |
6月14日 16:30-18:00 |
笔试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教师教育学院B402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6月15日 08:30-12:00 |
综合面试 |
教师教育学院B403 |
候场B402 |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携带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身份证、硕士学位、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考核
专业代码-名称 |
考试科目一 及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二 及考试时间 |
考 场 |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
教育学(二) 2023年06月14日 下午14:30-16:00 |
学校课程与教学 2023年06月14日 下午16:30-18:00 |
教师教育学院B402 |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线下面试方式。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1)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PPT汇报:
① 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② 科研能力: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个人研究计划等。
(2)环节二:外语水平考核(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朗读,用中文对摘要内容进行阐述,并发表个人见解。
(3)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专家组成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的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回答提问。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官对其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专业能力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每项满分100分。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专业能力)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占25%,综合素质占30%,外语水平占15%,专业能力占30%。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分数*25%+综合素质分数*30%+外语水平分数*15%+专业能力分数*30%。
(四)录取规则
1.报考同一专业的所有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3.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六、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部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朱晓亮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7024 受诉信箱:zhuxl@ccnu.edu.cn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