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教师教育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进新时代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改革,加强教师教育研究,突出智能时代的教师教育规律和特色,落实我校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全国中小学数字教师研训基地)建设任务,打造特色鲜明、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教师研训示范基地。
二、项目类别设置
1.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专项项目
2.教师教育专项团队研究项目
3.教师教育专项年度研究项目
所有项目围绕附件1、2指定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人员范围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及相关学院教师,各学科教学论教师、教师教学成长联盟成员及教学训练营导师。
四、资助额度及要求
1.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专项项目:周期3年,资助额度为15-25万,每年阶段考核,在考核合格基础上,连续3年滚动支持。要求研究成员为5人以上团队,鼓励跨学科,每人有实在的研究任务分工和相应责权利。
2.教师教育专项团队研究项目:周期3年,资助额度为10-15万,每年阶段考核,在考核合格基础上,连续3年滚动支持。要求研究成员为4人以上团队,鼓励跨学科,每人要有实在的研究任务分工和相应责权利。
3.教师教育专项年度研究项目:1年完成,资助额度为2-3万,当年结项。
4.项目设计要有年度目标任务、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成果形式可多种。每项任务有清晰具体的经费预算,且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若有变动需提前报备。
5.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项目成果的发表、应用及结项应标注项目资助类别及项目批准号。
提示:原则上近两年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基金项目(教师教育专项)未结项人员,不能申报2021年教师教育专项研究项目。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申报书》按照附件3要求填写。《申报书》电子版5月31日前发送至罗忻邮箱641541245@qq.com;纸质版一式5份,6月4日前送教师教育学院B308办公室。
申报截至时间:2021 年5 月31日。
联系人:罗忻18171152842办公室电话:67868130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专项选题指南
2.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教师教育专项研究(团队、年度)选题指南
3.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教师教育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
2021 年 5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