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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发表时间:2023-05-12

各基层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的相关规定,为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同时也为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学部团学组织建设、开创学部团学工作新局面,建设一支素质好、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学生干部队伍,经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部党委、校学生会批准,决定召开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2022-2023学年度学部原组成单位学生会工作的基本经验,提出2023-2024学年度学部学生会工作方向;

2.选举产生第四届学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学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4.选举产生学部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5.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大会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5月28日下午14:00-16:00

会议地点:南湖综合楼报告厅

三、大会组织领导机构

经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并报送学部党委批准,成立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部学代会筹委会”),全面负责学部学代会各项工作。

顾问:罗丽华

组长:黄涛

副组长:汪双 王瑞 金宇晖

成员:龚鑫露 贾钰婕 吴雅欣 邓宝仪 宋汶樾 潘雨瑶 各年级团总支及学生会主席

四、大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学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拟定学生代表70人,代表名额分配为2020级22人,占31.4%;2021级23人,占32.9%;2022级25人,占35.7%;同时注意考虑女代表不少于25%、党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及不同专业人数等问题。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2022-2023第一学期无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不含双学位或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6.未受过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7.申请时不是学部团委学生会成员。

请各年级团总支严格按照《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以及构成要求,认真做好代表选拔、委员推荐及代表团组织工作,并填写《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附件2)、《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汇总表》(附件3)。其中,《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汇总表》(本汇总表以专业年级为单位统计,代表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电子版汇总请于5月21日(周日)20:00前发送至学部团学邮箱:ccnufoaietx@163.com命名格式为“年级-学生代表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筹备。召开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3年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部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年级团总支、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的各项工作。

2.对照条件,严格推荐。各基层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各团支部充分酝酿讨论,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确定代表后,须提交代表初步名单,报学部团委审核通过并公示。

3.组织动员,认真履责。各基层选举单位在推荐代表的同时,需做好大会的建议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积极发动每一位学生代表立足实际、做好调研,围绕广大青年普遍关注、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建议的收集和梳理,切实履行和发挥代表职责。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学生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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