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年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作者: 编辑:任梦璐 发表时间:2023-09-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科研能力,深度对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启动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来源

(一)项目类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项目来源

项目选题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自主选题,来源于自己对课题的长期积累与兴趣;二是来源于教师科研项目选题,鼓励教师将本人研究项目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接;三是学生承担社会、企业委托项目选题。

项目选题范围要适当,可以基于创新创业方向、社会服务方向、科学研究领域、教学、管理及其他领域。

二、申报对象

1.凡学有余力,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与项目团队申报。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为学部大二或大三年级本科生。

2.创新训练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名义进行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以团队名义进行申报,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以上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8人。

3.鼓励本研贯通,研究生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项目。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同时,申报项目须由师生双选后配备指导教师至少1名,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至少2名,且须有至少1名企业导师。同一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数不得超过 3 项(含在研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团队成员需要有明确分工,严禁出现项目成员仅挂名而不参与项目实际运作的现象。

四、保障措施

本年度拟支持培育计划项目15项,建设期一年。对此次立项的项目按照实报实销的方式给予每项6000元的科研经费支持。资助经费分两期下拨使用,立项后经费额度50%,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

五、申报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9月21日前,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1)填写在线表“2023年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报名表”(https://docs.qq.com/sheet/DTm9wQmNobUVDSGhh?tab=BB08J2)。

2)填写《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dorislsy@ccn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经项目组全体成员、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到学部人才培养管理办公室N7006。

2.答辩与专家评审。10月中旬,学部组织申报项目开展立项答辩,并组织答辩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审核发布。10月下旬,经学部审核后,在学部网站公布本年度培育计划立项结果。

六、联系方式

智能学部2023培育计划QQ群:851695465(为方便管理,仅限项目负责人加入,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年级+专业+姓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27-67867600,卢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3年9月13日

Copyright © 2005-2017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鄂ICP备05003325号-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