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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教育学部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作者: 编辑: 发表时间:2026-05-09

为深入贯彻《关于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选树毕业生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追求卓越”的优良学风,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学部2026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脱产且在校在读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如下:


优秀毕业本科生

优秀毕业研究生

名额

70

38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本科生

1.参评学生要求思想积极上进,能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大学期间获得过多项校级及以上表彰,在学习科研、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无不诚信、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违约等行为;

4.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华师党字〔2017〕54号)第十五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含新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此类毕业生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受名额限制,请通知入伍毕业生按正常流程申报。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研究生手册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公益、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热心为培养单位和广大研究生同学服务者优先考虑。

3.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学风良好、成绩优良,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4.读研期间,学术型研究生须在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相应成果,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实践技能提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5.读研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奖励。

6.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可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读研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在择业过程中,存在不讲诚信,恶意违约等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

(3)因故不能按正常学制毕业;

(4)课程考试不及格;

(5)无故旷课;

(6)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

(7)两个学期以上(含两个学期)未按时注册;

(8)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等;

(10)违反其他校纪校规。

8.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之后如发生恶意违约、学位论文未通过或发生其他不良行为(如作弊、剽窃他人成果及违反校纪校规等),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优秀毕业本科生

有意向申报优秀毕业本科生的同学,请于5月13日12:00前进行网上申报(网址one.ccnu.edu.cn,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经年级初审、学部评审后统一公示。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有意向申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于5月13日12:00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经辅导员初审、学部评审后统一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年级结合个人申报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后填写对应的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填写附件3,研究生填写附件4)在学部统一公示。

2.学校为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可于六月上旬在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附件:

1.优秀本科毕业生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2.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3.华中师范大学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4.华中师范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


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学工办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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