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部2025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学部2025年教育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审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以确保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顺利完成。
二、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学部对“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详见学部网站:https://foaie.ccnu.edu.cn/info/1022/8043.htm ,请所有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教育博士)加入QQ群,群号:104427504。
三、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将在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线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4月12日 09:00-11:00 |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 南湖综合楼N301教室 |
|
4月12日 14:00---15:30 | 笔试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南湖综合楼N301教室 | 教育学(二)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南湖综合楼N301教室 | 教育学(二) |
4月12日 16:00-17:30 | 笔试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南湖综合楼N301教室 | 教育管理学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南湖综合楼N301教室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4月13日 8:30开始 | 面试 | 南湖综合楼 |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综合考核携带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身份证、硕士学位、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学部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学部资格审查小组在报到时对考生提交的原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每门科目卷面总分值100分。在计算专业笔试成绩时,两门课各按50%计算总的专业笔试成绩。
专业代码-名称 | 考试科目一及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二及考试时间 | 考 场 |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 教育学(二) 2025年04月12日 下午14:00---15:30 | 学校课程与教学 2025年04月12日 下午16:00---17:30 | 南湖综合楼N301教室 |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 | 教育学(二) 2025年04月12日 下午14:00---15:30 | 教育管理学 2025年04月12日 下午16:00---17:30 | 南湖综合楼N301教室 |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1)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5-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PPT汇报:
① 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② 科研能力: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个人研究计划等。
(2)环节二:外语水平考核(10分钟)。考生先用英文做自我介绍,再随机抽取题目,对内容进行阐述,并发表个人见解。
(3)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15分钟)。专家组成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的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回答提问。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官对其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每项满分100分。
(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基础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含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三部分)。其中,专业基础笔试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70%(含学术能力30%,综合素质30%,外语水平1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学术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0%。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原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部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严格把关考核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单、录取过程记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考核情况,录取情况等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联系人员:邓老师(学部纪委书记)
申诉联系电话:027-67862827
申诉信箱:cuty@ccnu.edu.cn
招生咨询联系人:万老师 67862178,王老师 67861972
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5年3月13日